欧盟委员会对杀螨剂丁氟螨酯发布了新的限制条件,成员国最迟须在2019年11月30日之前撤销或修改含丁氟螨酯作物保护产品的登记。所有成员国给予的宽限期应尽可能短,最晚为2020年5月30日。

在实施法规(EU)No 22/2013的附件I中,“特定条款”一栏由以下内容代替:
含有丁氟螨酯的产品只能在预计地下水中代谢物B3含量低于0.1μg/ L的条件下应用。
在这项总体评估中,成员国应特别注意:
 – 保护操作者和工人;
 – 当用于脆弱土壤和/或气候条件地区,特别注意代谢物B3对地下水影响;
 – 保护饮用水;
 – 对水生生物的风险;
使用条件应包括适当的风险缓解措施。
本文来源:世界农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