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前不久财政部公布的2016年中央财政第一批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分配结果,第一批玉米生者补贴资金超300亿元,其中黑龙江约116亿元,是补贴款额最高的省。7月29日,《2016年黑龙江省玉米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发布,补贴的发放对象和具体操作办法日渐清晰。
        首先,补贴对象锁定玉米实际种植者。《实施方案》强调,补贴对象是黑龙江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玉米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种植者(包括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事业单位等)。第二,将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省玉米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测算,最终确定当年亩均补贴标准。玉米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是指在拥有与村集体、乡级以上政府或有关单位(林业局、地方农牧场等)签订的土地承包、承租或开发使用合同,且用途为非林地、非草原、非湿地的耕地上实际种植玉米的面积。第三,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给各市(地)、县(市)和省农垦总局,并通过粮食补贴“一折(卡)通”兑付给补贴对象。
        《实施方案》安排,9月之前,黑龙江各市(地)、县(市)政府(行署)和省农垦总局组织统计、农业部门将对辖区内玉米实际种植者申报的玉米种植面积进行入户调查和地块实地核实,调查核实玉米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玉米生产者和流转地承包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块坐落等信息在村屯、乡镇政府或农场(单位)进行公示,确保玉米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真实准确。这些信息也将作为当年发放玉米生产者补贴的依据。10月20日前,省统计局将会同省农委将分县补贴面积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函告省级财政部门,作为补贴资金测算和拨付依据。
        《实施方案》特别指出,未经申报、公示、审核的玉米种植面积,在国家和省有明确退耕要求的土地上种植玉米的面积,在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种植玉米的面积,不享受玉米生产者补贴。
        据了解,在2016年中央财政第一批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分配结果中,另外的三省(区)为:内蒙古自治区约66亿元,辽宁省约46亿元,吉林省约73亿元。这三地的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何时出台,仍需关注。

本文来源:农资导报

快速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