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科学、规范、高效推进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近日,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印发《2019年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将在11个市的21个县(市、区)实施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项目补助资金2000万元。
实施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的21个县(市、区)是阳高县、浑源县、朔城区、平鲁区、岢岚县、原平市、阳泉郊区、古交市、太谷县、和顺县、榆社县、汾阳市、离石区、洪洞县、侯马市、古县、武乡县、沁水县、万荣县、新绛县和垣曲县等。
方案要求,通过项目示范带动,建设30个综合示范乡、60个综合示范村,示范县、乡、村综合机械化水平明显提升,县域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比去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平川地区示范区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8%以上,丘陵山区示范区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示范区总数达到40个以上。新技术新机具展示演示40次以上。
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方面,方案提出,引进新装备(含基地装备监测终端)的购置补助,单机额不得超售价80%,并且坚持差额包干、谁用谁建原则,建立“比例补助、差额自筹、边建边补”的灵活有效机制。
本文来源:农民日报